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中央纪委:2月份公款吃喝现象不降反升

发布时间:2015-04-0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强化执纪监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从今年公布的数据看纠正“四风”的新情况

  从环比数据看,“四风”整治持续推进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2015年2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9起、处理207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28人,从数据来看,查处问题总数、处理人数和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较1月份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降幅分别为8.54%、2.64%和12.64%。

  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9类问题中,有8类问题比率下降。降幅列前3位的分别是:公款出国境旅游下降75%;楼堂馆所违规问题下降40%;其他问题(包括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下降30.46%。

  这说明,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持续不断正风肃纪,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取得成效,“四风”整治持续推进。

  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的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点名曝光,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有些问题上,“四风”顽疾依然存在

  要保持头脑清醒,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四风”问题的病原体并没有销声匿迹,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树倒根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必须坚决防止反弹。

  公款吃喝不降反升。从数据看,违规公款吃喝有所反弹。2月较1月上升了29.89%。这一方面虽然与2月份刚好过春节不无关系,但是也说明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依然把禁令当“耳旁风”,我行我素,用公款吃喝。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仍禁而不绝。从数据看,2月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虽比1月有所下降,但仍然有551起。在所有9类问题中列第一位。查处量居高不下,一方面反映了监管渠道畅通,查处力度大;另一方面,从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一把手”违规使用、公事途中私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前还要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抓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陋习依然严重。1月查处248起,2月查处230起,两项合计仍居查处问题的第3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已成为“四风”顽疾。对此,除继续加大治理力度以外,应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大力倡导优良乡风民俗,推动形成节约之风。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居高不下。1月、2月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508起。虽然这是新增的统计项目,却高居第2位,说明这一问题当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1、2月恰逢元旦春节,一些财政资金有结余的单位以发放福利的方式“突击花钱”,问题集中凸显。因此,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控,坚决防止有关单位和部门存在打“擦边球”、“搞变通”,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当作正常福利待遇发放的现象。

  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党治党靠什么?要靠党内规矩、严明纪律。大量案件表明,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第一次公款吃喝、第一次收受礼金、第一次收受土特产……看似小事,实则“温水煮青蛙”。很多干部腐化堕落往往都是先从搞不正之风,从作风问题开始的,不守小节、不守规矩,最终突破纪律的底线、国法的防线。

  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使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陆云达赵国利)

中国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